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昌安耀滨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昌安耀滨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属场地内。
2.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昌安耀滨科技企业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年。
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
4.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5.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1.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2.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3.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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